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5:09:07 发布者:客服中心
根据省疫情防控办[2021]111号《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最近文件要求:
* 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
另,根据义乌疫情防控办17号令要求所有进站旅客发现行程码带*号的要求其出示48小时核酸证明才能进站乘车,并提醒其在“义乌防疫”码上自主申报。外地来义下客的旅客发现行程码带*号的引导其进行自主申报,并告知其在2小时内就近去做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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